唐山市居民从1月4日起可自助申办再次往来港澳地区旅游签注
从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获悉,从2011年1月4日起,凡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唐山市居民(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再次往来港澳地区旅游,可到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自行办理业务,无须提交任何材料。
近年来,随着唐山市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旅游需求也更加旺盛,赴港澳地区旅游的人数持续快速增长。2010年1至11月,唐山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赴港澳人数57218人(次),其中审批港澳旅游签注14589人次,同比2009年增长41%。可以预见,在未来唐山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的推动下,赴港澳旅游人员会明显增多,甚至会出现“爆炸式”增长,打破原有的限制,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不断拓宽出入境便民利民措施为大势所趋。
由此,自1月4日起,唐山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正式向全市居民开通自助申办再次往来港澳地区旅游签注业务。凡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我市居民(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再次往来港澳地区旅游,可到出入境接待大厅自行办理业务,无须提交任何材料。
据悉,此政策出台之前,居民办理再次往来港澳地区旅游签注,需要持签注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并且需要填写表格并排队等候。在办证人员比较多的情况下,居民有时要等上很长时间。而推出此项业务之后,居民无须提交任何材料,只要在自助机前简单操作,即可完成签注业务,大大节省了居民的时间。
还了解到,除此项业务外,唐山市出入境管理部门从去年起,还相继推出了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对象、促进冀台交流便民实施办法、出入境证件短信提醒服务和往来港澳地区再次签注领取证件邮政速递业务四项便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