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出台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近日,来安县出台了《来安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分别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与拨付、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旅游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补助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改造、重点旅游项目开发、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品开发等方面。旅游发展资金使用实行项目单位申报,县旅游局、财政局审核,县政府审批拨付制度,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使旅游局及相关各单位对资金的使用、管理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将会充分带动来安县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来安县出台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