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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荣获“中国温泉之城”称号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10

广东清远荣获“中国温泉之城”称号


    广东省“中国温泉之乡(城)”授牌仪式在清远举行,清远市被授予“中国温泉之城”并举行了揭牌仪式,阳江市、恩平市、和平县和新兴县被授予“中国温泉之乡”。
 授牌仪式上,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处长李继江宣读了“中国温泉之乡(城)”的命名文件,并举行了简短的授牌仪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巡视员沈绍梅认为,以这次授牌为契机,可促进广东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可以改善环境,对低碳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发展非常有好处。清远“中国温泉之城”的授牌,对清远资源利用有很大的促进,清远“温泉之城”在全省是首家,在全国也稳坐龙头,希望清远地质开发能更上一层楼,取得更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副市长刘柏洪在讲话中表示,国土资源部正式授予清远“中国温泉之城”的殊荣,是对清远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接下来,清远将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合理利用,不断丰富温泉文化内涵,提升温泉旅游档次,打造一批世界级温泉精品,努力把清远建成温泉旅游示范区和地热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示范区。
 据了解,清远温泉资源得天独厚,温泉遍布全市所有县(市、区),已发现地热(温泉)资源产地26处,占全省温泉产地总数的8%,已有化学分析的温泉22处,富含多种有益成分,医疗保健功效显著。去年全市温泉景区29家,共接待游客686.57万人次,同比增长10.87%;旅游收入59.57亿元,同比增11.58%。

 

——广东清远荣获“中国温泉之城”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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